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营医保罚决字[2024]第11号
法人名称:大石桥镁都糖尿病医院(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登记号:MA101MF0X21088217A5392
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
地址:大石桥市和平大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庄文林
违法行为类型:行政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一、约谈该院负责人,责令改正。
二、责令该院退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43086.20元,并处1.2倍罚款171703.44元。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