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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医保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2020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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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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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半年,营口市医保局加大对投诉举报和转办的疑似欺诈骗保案件线索查处力度,经调查发现以下医院存在违法违规或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给予盖州市宏康医院、盖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营口市惠众医院有限公司、盖州市德宁康复医院、盖州同济医院、老边普众医院责令限期整改,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3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将坚持不懈的进行下去!对蚕食医保基金的行为零容忍,聚焦重点问题,及时发现、坚决遏制,主动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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