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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关系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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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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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告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2026年9月营口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十九分店等6家医药机构主动申请中止服务协议。

 

特此通知。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协议名单》

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协议名单
序号 名称 平台编码 归属地 地址 机构类别 中止原因
1 营口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二十九分店 P21080300711 市本级 营口市站前区体育街体育馆南里 连锁药店 主动申请中止协议
2 营口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三分店 P21080300713 市本级 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23号 连锁药店 主动申请中止协议
3 营口九宇康展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河柳分店 P21080301500 市本级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辽河大街西16-甲4号 连锁药店 主动申请中止协议
4 辽宁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营口红旗分店 P21080200318 市本级 营口市站前区学府路北31-19号 连锁药店 主动申请中止协议
5 营口顺益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顺益堂大药房辛迪分店 P21080300066 市本级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平安路北6-甲25号 连锁药店 主动申请中止协议
6 营口博之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经典分店 P21088101637 盖州市 辽宁省营口盖州市站前区向阳南里 连锁药店 主动申请中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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