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告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2026年7月辽宁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营口泰和园分店等4家医药机构主动申请中止服务协议;营口东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因违约中止服务协议。
特此通知。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协议名单》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告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2026年7月辽宁健之佳连锁药房有限公司营口泰和园分店等4家医药机构主动申请中止服务协议;营口东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阳光大药房因违约中止服务协议。
特此通知。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医保协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