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事项”变更后现面向社会重新公示,其中定点住院医疗机构1家、定点零售药店2家。具体公示如下:
一、住院医疗机构1家:
1、大石桥市骨科医院(有限公司),变更名称为:大石桥骨科医院(有限公司)。
二、定点零售药店2家:
1、营口康芝悦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石桥伊嘉园分店,变更名称为:营口康芝悦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西华街分店。
2、大石桥市康泽堂大药房(个人独资),原地址: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石桥街石桥里,变更地址为:辽宁省营口大石桥市长征街长征里美地家园小区2#1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