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营口市医保局《关于印发营口市开展辽宁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 进民营医疗机构 进零售药店工作方案的通知》(营医保〔2025〕52号),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成果,扩大集采药品覆盖范围,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到质优价宜的集采中选药品,减轻用药费用负担,营口市医保局积极行动,全面组织开展集采药品“三进”工作,将治疗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疾病等集采常用药品引入医保定点的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截至2025年10月28日,营口市第一批集采药品“三进”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已确定。
为确保广大群众知晓,方便群众选药购药,现将营口市第一批参与集采药品“三进”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营口市集采药品“三进”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第一批)
2.辽宁省“三进”集采药品供应清单(第一批)
2025年10月29日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