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通知公告

转发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 (2024年)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营口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2-31

【字号:

分享:

各市(县)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事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辽医保发﹝202414)(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要做好我市医保信息平台数据维护,并对所辖定点医药机构做好维护的通知、指导等工作,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在2024年12月31日24时前做好本单位新版药品目录的对照维护工作,确保2025年1月1日零点后使用国家新版药品目录。

附件: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辽医保发202414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   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28

 

主动公开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