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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入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公示

来源:营口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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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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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程序审核验收合格,拟纳入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现面向社会公示,定点住院医疗机构1家、定点零售药店21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在此期间,对下列定点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与营口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联系,联系方式可采取信件或电话方式。

1、信件收件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 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办公室收

2、联系电话:0417-2980339

 

附表一:全地区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住院医疗明细表

附表二:全地区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明细表

 

 

营口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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