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情况,市医疗保障局起草了《转发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26日,通过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截至目前,未收到意见。
特此说明。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