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辽医保﹝2020﹞9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2-02
成文日期:2021-02-02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通知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省医保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辽医保﹝2020﹞9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