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医保聚焦

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 规范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使用

来源: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7

【字号:

分享:

为保障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有效实施,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管理,防范违法违规使用基金行为。

营口市医疗保障局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通知,对我市各类医保主体提出了相应要求。

一是健全防控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全市医保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门诊统筹保障机制建设,明确主体责任和任务,进一步健全医保基金安全防控措施,充分运用智能审核系统、现场稽核、第三方监管等措施,强化对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

二是完善协议管理,监控异常情况。医保经办机构要切实加强对门诊通统筹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按照标准要求以市(县)区为单位在组织医疗机构申报的基础上确定全市开展门诊统筹医保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协议管理,完善协议管理。要对门诊统筹开通后出现多人集中时间段结算、单人多次结算、青壮年病人结算比例偏高、诊断名称单一、单次大额支出等异常数据及时制定监控规则,实施大数据监控。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切实加强对门诊共济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对改革后门诊结算人次增长快、按限额支付占比高等异常情况加强监控,并完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及时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共济保障纳入协议管理范畴。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规范服务管理。全市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基金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基金管理,重点做好规范信息化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建立门(急)诊就医登记制度、建立门(急)诊就医登记制度、规范处方管理、规范医疗文书(病志)管理、应严格执行门诊收费制度、规范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结算标准、建立药品、耗材的购销存管理制度、严格高值药品管理、规范门诊异地就医管理等十二项工作。

《通知》在特殊时期加强了定点机构监管,进一步明确了基金风险点,列举了各项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大数据手段克服疫情影响,有效提升了监管精准度,减少了基金损失,确保了基金安全,助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有效实施平稳运行。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