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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纳入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与解除医保协议定点医药机构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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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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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程序审核验收合格,拟纳入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现面向社会公示,其中定点药店41家、定点门诊医疗机构4家、定点住院医疗机构1家;解除医保协议定点药店32家、定点门诊医疗机构12家、定点住院医疗机构7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1日)。在此期间,对下列定点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与营口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联系,联系方式可采取信件或电话方式。

1、信件收件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 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办公室收

2、联系电话:0417-2980339

 

附表一:全地区申请定点医药机构明细表

附表二:2024年营口市解除医保定点明细表

附表三:全地区申请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营口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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